个人简介:
刘甲明,男,祖籍山东烟台,现为大连市人,毕业于吉林大学,在读民商法硕士研究生。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从政府机关辞去公职从事律师工作,2002年又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目前,主要从事民法、商法领域的案件代理与非诉讼案件的代理,先后在《半岛晨报》、《大连晚报》、《新商报》、大连电视台等发表过三百篇以上的法律评论,擅长公司法、房地产法等法律业务,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执业经验,立志成为“专家型”、"学者型"的优秀律师。 服务过的主要客户有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大连市福佳企业集团、辽渔集团、大连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市都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君安房地产有限公司、大连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城市晚报》社、吉林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吉林对外经济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办过的主要案件有福佳新天地项目、万达集团股权转让、奥林匹克电子城资产重组、渤海轮渡股权收购等非诉讼业务。 现在为大连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乐购(大连)公司、大连君安国际有限公司、大连物资回收总公司、大连爱特流体有限公司、中谊恒(大连)谷物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法律顾问。 我相信:法律是一种生活艺术,也是一种生存技巧。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都应从法律中获得信心、力量与利益。 “只向法律低头!”--是本人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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