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史 立 文 情 况 简 介 史立文律师认为律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 他必须对他的当事人负责; 二、 他必须对对方的律师负责; 三、 他必须对自己负责; 四、 他必须对法律负责; 五、他必须对国家负责。 在律师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这五个方面往往是互相矛盾,互相冲突着的。因此,律师要想在这五个方面之间保持完美的平衡,就绝对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这些相互矛盾,冲突的问题,律师同行几乎天天碰到,解决的办法也无法用一个标准去衡量。谁能够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谁就将获得律师的声誉。 多年的执业实践使他认识到,一个优秀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素质: 诚实,是人类崇高而又纯洁的美德。律师如果缺少这个素质,即使今天能够饶幸赢得一场诉讼,也无法拿稳明天的饭碗。因为一个缺乏诚实的人,他的声誉必定欠佳。 判断力,它包括明智和识别。律师的这种素质只有在大量的诉讼和代理实践中反复磨练才能提高。 勇敢,是一种承受责任的胆量。在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他应该承受起挑战对手的责任,来不得半点的胆小和羞怯。特别是在诉讼过程中,因为诉诸法律本身就是一场战斗,异常特殊形式的战斗。 幽默,是有趣而意味深长的语言表达。适当的运用幽默,有时比严肃的声明或轻狂的举止更为有效。幽默往往三言两语,即妙趣横生,又鞭辟入里,往往使人在收敛住笑声后,又会领悟到其中蕴涵的智慧。 勤奋,是一种艰苦的劳动。律师接受委托后应该掌握委托事项的全部事实,包括人物、时间、地点、细节等。为了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律师就得勤奋刻苦的干,付出巨大的代价,有时还要放弃个人其他方面的生活乐趣。 雄辩,是一种思想的表达。但是,雄辩并不意味着多说,也不是语言的堆砌,更不是法律条款的排列。雄辩是让人能够理解、领会、同情、接受、信服的语言的自然流露。 友谊,是一种高尚优美的感情,一种伟大可爱的品质,一个美妙动人的词语。当一名律师具备了上述其他素质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都可能友好的对待他人,与他人结成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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