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前军律师,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2001年9月-2007年9月在江苏地区执业,2007年10月起在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执业,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 执业期间,专注于企事业法律顾问事务开发,与涉及建筑、房地产、投资、拍卖、广告、演艺等数十家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曾为北京业之峰装饰、北京农大利科技、天津腾达鸿图装饰、上海民升塑钢、上海连成泵业等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参与2005“中国情歌大奖赛”、2005-2006“全国推新人大奖赛”、2006第九届“亚洲新人歌手大赛”等赛事法律事务。成功代理:2001年江苏省首例“吉祥卡保险合同效力争议”案、2005年苏北地区首例某平面媒体违约案、2007年接受消费者委托诉“苏泊尔” 电器及“时代超级购物中心”商品虚假宣传案等。 始终坚持:委托人的最大利益,是我全力以赴的方向;更能理解:合作源自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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