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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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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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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范 围 1、接受中外当事人的聘请,担任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 2、参与中外合资、合作、引进设备技术、进出口贸易、信贷等项目的商洽、谈判;企业资信调查;起草各类法律文件; 3、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组建公司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合同、协议和其他文件;对集体科技企业进行产权界定; 4、办理股权变更、财产转让、拍卖、抵押、融资租赁、金融保险、清盘、投资等法律事务;为中外当事人办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提供帮助; 5、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调解及国内、国际仲裁活动; 6、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咨询、担任辩护人等法律服务; 7、提供国内外法律信息(包括WTO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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