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 “ 三公 ” 经费预算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 “ 三公 ” 经费预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 “ 三公 ” 经费预算
2、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72330元,占支出总预算7.58%,同比减少337128元,减少22.33 %。主要是按相关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率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589548元,占支出总预算3.81%,同比增加12611元,增长2.19 %。主要是按照规定卫生健康支出缴费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879247元,占支出总预算5.69%,同比减少26428元,减少2.92 %。主要是按照规定住房保障支出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大事务)”项12822444元,占支出总预算82.92%,同比减少584340元,减少4.36 %。
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9082444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374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各项专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全国、全区、全市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履职工作经费,人大及其常委会理论研究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经费,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有关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对外交流工作及六个专委、四个办事机构工作经费,立法专项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支出预算117233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58%,同比减少337128元,减少22.33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编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减少原因是按规定下调缴纳社会保障的比例。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科目支出预算589548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3.81%,同比增加12611元,增长2.1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增长原因是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支出预算879247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69%,同比减少26428元,减少2.92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减少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计提基数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72356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81%,同比减少282245元,减少2.3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260703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8.99%,同比增加422525元,增长4.78%。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2745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9.85%,减少增加223270元,减少8.75 %。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4416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06%,同比减少409500元,减少76.70%。主要是离休费减少了。
资本性支出预算110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减少72000元,同比减少86.75%,主要是节约财政资金,减少办公设备老化更新。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74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4.19%,同比减少653040元 ,下降14.8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240000元,减少100%。主要是预算缩减聘用人员工资。2019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聘用人员新的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梧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行[2019] 29号),根据文件精神,我市将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节约行政成本,但受时间紧急等因素影响,有关部门尚未全部完成编外人员报批、审核工作。为保证单位基本运转,相关编外人员经费列入我市2020年政府预算 ,未列入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4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13040元,下降2.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300000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文件精神,压缩设备购置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260703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6607366元;②社会保障缴费1774090元;③ 住房公积金879247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06745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2489647元;②会议费431700元;③培训费505000元;④委托业务费118000元;⑤公务接待费74853元;⑥维修(护)费280000元;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825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1000元。其中:设备购置11000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416元。其中:离退休费124416元。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853元,同比减少2315 元 ,下降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统一要求,2020年各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未编入部门预算,在当年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作调整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4853元,同比减少2315元,下降3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控接待规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由于梧州市本级公务用车已由平台统一管理,因此2020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费 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853元,同比减少2315 元 ,下降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统一要求,2020年各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未编入部门预算,在当年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作调整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4853元,同比减少2315元,下降3%,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控接待规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由于梧州市本级公务用车已由平台统一管理,因此2020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费 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五、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本级及所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27450元,同比减少223270元,减少8.75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85000元,同比减少358000元,减少80.81 %。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0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 85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85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410.36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353.26万元,(3)专用设备0.2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56.9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专项支出项目有3个,项目涉及金额1690000元,并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分别是:
(1)其他专项支出-立法经费,经费预算9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90000元。
(2)其他专项支出-全国、全区、全市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履职经费,经费预算15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1550000元。
(3)其他专项支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监督工作,对外交流经费,经费预算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5000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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