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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 “ 三公 ” 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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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 “ 三公 ” 经费预算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
  • 【发文字号】
  • 【颁布时间】2019-10-10
  • 【失效时间】
  • 【法规来源】http://www.gxwzrd.gov.cn/article_show.php?id=8357
  • 【全文】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 “ 三公 ” 经费预算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 “ 三公 ” 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主要是工作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部分的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十)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十一)地方立法等。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一)基层预算单位组成: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一个二层机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




(二)单位性质: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市人大设专门委员会7个: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民族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下设7个科级机构:法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民族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设办事机构5个: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并分别下设各科室:




1、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2个科:法规科、备案审查科




2、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下设2个科:选举任免科、代表联络科。




3、预算工作委员会下设1个科:预算审查科。




4、办公室下设4个科:秘书科、人事教育科、信访科、行政科。




5、研究室下设1个科:综合科。




人员编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58名,后勤事业编制4名;离休人员1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人员编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58名,后勤事业编制4名;离休人员1名。




(二)经费管理方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科室及内设机构统一核算经费,不实行独立核算。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自治区党委赋予梧州的新定位新要求,锐意进取、担当实干,奋力实现人大工作新作为,为加快建设广西东大门作出新贡献。




(一)、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展《梧州市宝石加工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梧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梧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切实抓好法规案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和审议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以更加完善的法治建设推动和保障改革发展,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开展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扎实推进监督工作




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动市委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产业兴市、“三年三工程”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回应社会关切,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开展。常委会将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强化财经工作监督,提高计划、预算运行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情况、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农村饮用水安全和“两不愁、三保障”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




开展禁毒法、自治区禁毒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动物防疫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确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养老服务工作等专题调研,积极提出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




(三)、扎实推进选举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认真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严格执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保障我市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行。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工作的监督指导。适时对各县(市、区)人大及乡镇人大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工作开展调研。




(四)、扎实推进代表工作




继续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履职平台提质升级建设,深化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工作,充分依托各级平台,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切实做好代表履职服务工作,推进代表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平台载体规范化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代表培训工作,着力强化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不断丰富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方式方法,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让更多具备专业素质的代表参与立法修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重点督办等活动。持续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提高办理时效和质量。不断提升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结合智慧梧州人大建设,做好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五)、扎实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扎实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规定,按照市委作风兴市的要求,力戒“四风”,严格执纪执规,弘扬正气清风。积极探索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人大工作协作联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化人大理论研究,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密切与县乡人大的联系,积极推动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开展和探索创新,总结推广创新经验,深化上下协同联动,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5463569元,同比减少935285元,减少5.7%。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标准;二是减少住房保障支出;三是项目经费被压缩。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63569元,同比减少935285元,减少5.7%。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4、本单位无转移性收入,同比无变化。




5、本单位无上年结余收入,同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5463569元,同比减少935285元,减少5.7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标准;二是减少住房保障支出;三是项目经费被压缩。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2444元,占支出总预算82.92 %,同比减少584340元,减少4.3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缴费基数调整。




(2)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72330元,占支出总预算7.58%,同比减少337128元,减少22.33 %,主要是按相关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率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589548元,占支出总预算3.81%,同比增加12611元,增长2.19%,主要是按照规定卫生健康支出缴费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879247元,占支出总预算5.69%,同比减少26428元,减少2.92 %,主要是按照规定住房保障支出缴费基数调整。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172356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81%,同比减少282245元,减少2.35 %。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标准,减少住房保障支出等




项目支出374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19%,同比减少653040元 ,下降14.87 %。主要是2019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聘用人员新的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梧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行〔2019〕29号),根据文件精神,我市将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节约行政成本,但受时间紧急等因素影响,有关部门尚未全部完成编外人员报批、审核工作。为保证单位基本运转,相关编外人员经费列入我市2020年政府预算,未列入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上年编外人员经费列入了各部门(单位)部门预算,因而造成单位项目支出同比下降。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5463569元,同比减少935285元
, 减少5.7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标准;二是减少住房保障支出;三是项目经费被压缩。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63569元,同比减少935285元,减少5.7 %。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上年结余收入,同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5463569元,同比减少935285元,减少5.7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标准;二是减少住房保障支出;三是项目经费被压缩。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




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2444元,占支出总预算82.92 %,同比减少584340元,减少4.36 %。




2、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72330元,占支出总预算7.58%,同比减少337128元,减少22.33 %。主要是按相关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率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589548元,占支出总预算3.81%,同比增加12611元,增长2.19 %。主要是按照规定卫生健康支出缴费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879247元,占支出总预算5.69%,同比减少26428元,减少2.92 %。主要是按照规定住房保障支出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大事务)”项12822444元,占支出总预算82.92%,同比减少584340元,减少4.36 %。




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9082444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374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各项专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全国、全区、全市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履职工作经费,人大及其常委会理论研究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经费,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有关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对外交流工作及六个专委、四个办事机构工作经费,立法专项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支出预算117233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58%,同比减少337128元,减少22.33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编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减少原因是按规定下调缴纳社会保障的比例。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科目支出预算589548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3.81%,同比增加12611元,增长2.1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增长原因是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支出预算879247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69%,同比减少26428元,减少2.92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减少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计提基数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72356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81%,同比减少282245元,减少2.3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260703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8.99%,同比增加422525元,增长4.78%。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2745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9.85%,减少增加223270元,减少8.75 %。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4416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06%,同比减少409500元,减少76.70%。主要是离休费减少了。




资本性支出预算110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减少72000元,同比减少86.75%,主要是节约财政资金,减少办公设备老化更新。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74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4.19%,同比减少653040元 ,下降14.8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240000元,减少100%。主要是预算缩减聘用人员工资。2019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聘用人员新的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梧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行[2019] 29号),根据文件精神,我市将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节约行政成本,但受时间紧急等因素影响,有关部门尚未全部完成编外人员报批、审核工作。为保证单位基本运转,相关编外人员经费列入我市2020年政府预算 ,未列入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4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13040元,下降2.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300000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文件精神,压缩设备购置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260703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6607366元;②社会保障缴费1774090元;③ 住房公积金879247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06745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2489647元;②会议费431700元;③培训费505000元;④委托业务费118000元;⑤公务接待费74853元;⑥维修(护)费280000元;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825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1000元。其中:设备购置11000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416元。其中:离退休费124416元。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853元,同比减少2315 元 ,下降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统一要求,2020年各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未编入部门预算,在当年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作调整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4853元,同比减少2315元,下降3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控接待规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由于梧州市本级公务用车已由平台统一管理,因此2020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费 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853元,同比减少2315 元 ,下降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统一要求,2020年各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未编入部门预算,在当年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作调整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4853元,同比减少2315元,下降3%,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控接待规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由于梧州市本级公务用车已由平台统一管理,因此2020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费 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五、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本级及所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27450元,同比减少223270元,减少8.75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85000元,同比减少358000元,减少80.81 %。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0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 85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85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410.36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353.26万元,(3)专用设备0.2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56.9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专项支出项目有3个,项目涉及金额1690000元,并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分别是:




(1)其他专项支出-立法经费,经费预算9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90000元。




(2)其他专项支出-全国、全区、全市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履职经费,经费预算15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1550000元。




(3)其他专项支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监督工作,对外交流经费,经费预算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5000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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