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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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第三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杞麓湖保护和管理中有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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