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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7-6-19
    2. 【标题】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3. 【发文号】陇政办发〔2017〕80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 【法规来源】http://www.longnan.gov.cn/ArticleDetail.aspx?ArticleID=47724&ClassID=12

    7. 【法规全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7〕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有关单位:

    《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根据《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甘政办发〔2016〕203号)和《陇南市人口与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陇政办发〔2016〕157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现状

      (一)社会经济发展迅速

      2015年,全市户籍总人口285.7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2.96万人,农村人口212.80万人;常住人口259.09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07‰。地区生产总值315.1亿元,比上年增长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5亿元,增长6.55%,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915 元,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405元。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截至2015年底,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数5151个。其中:公立医院24个,社会办医院3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个,卫生院222个,村卫生室312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91个。全市医疗机构编制床位11624张,其中:医院床位841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731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477张。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327张,占88.84%;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1297张,占11.16%?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4.50张。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共计12493人(不包括村医),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211人;执业(助理)医师3112人,注册护士3169人?全市村卫生室人员为3402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4.33人,执业(助理)医师1.20人,注册护士1.22人。

      (三)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1281.33万人次,较2014年增长了2.36%。其中,医院284.6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57.3万人次、其它医疗卫生机构24万人次,全市出院病人285166人,较2014年增长了4.77%。其中,医院201410人次(含中医医院53757人次)、卫生院72973人次、妇幼保健院8664人次。全市平均医疗床位利用率为84.02%,平均住院天数为8.1天。2015年全市医师人均每日负担诊疗人次为14.40人次,医师人均每日负担住院床日为2.37。传染病实现有效控制,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病死率处于全省较低水平。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改善

      2015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为73岁,较2010年的72岁提高了1.39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9.58‰、3.38‰、4.21‰,较2010年明显降低,且均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水平。

      二、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目前,我市正处于进一步夯实基础、攻坚克难、科学发展、赶超跨越的关键时期。我市的“433”发展战略以及“健康陇南”战略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统筹城乡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科学、有序、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国家中医药局和旅游局批准陇东南为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在2013年甘肃《关于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陇药产业发展以定西、陇南为重点,这为陇南市中草药产业实现快速高效发展提供了可能。

      (二)挑战

      1.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且分布不均衡

      总体上,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特别是优质资源相对不足,医疗卫生服务压力较大,难以满足居民快速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不同县区之间人均医疗卫生资源差异明显,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差异过大,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服务领域逐步缩小。专科医院发展较慢,康复、老年护理、儿童医疗等资源短缺。

      2.卫生人力资源素质及数量有待提高

      全市高素质医疗卫生人员缺乏,截至2015年底,我市卫生技术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仅占0.20%,大学本科学历的占12.89%。医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8.17%,中级职称占33.42%,初级职称的占58.41%?护士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仅占总数的0.38%。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专业人才短缺,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不足。201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仅为1.24人,低于全省平均1.77的水平;村医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小,年龄结构老化,队伍不稳定,后继乏人。护士严重缺乏,医护比为1:1.02,与全省1:1.30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

      3.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我市大规模、高水平、专业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少,护理、老年病、康复等专业化民办医院不足,医学影像、检验检查、消毒供应等社会办服务机构缺乏。我市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相比服务量少、床位利用率低,对公立医院的补充作用不足,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卫生服务需求增加

      预计到2020年,我市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增加,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需求将日益增长。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使我市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随着全市社会经济转型发展,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成为居民主要的疾病负担。疾病谱的改变对医疗卫生体系的服务效率、服务能力和协作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我市深化医改进入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在全面深化医改的攻坚阶段,需要进一步均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效率,改善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配置不合理的现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围绕“健康陇南”战略,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强基层、优结构、提能力,促进防治结合、医养结合、中西医结合,推动系统整合和优质资源持续下沉,加快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扶持引导社会办医有序发展,推进健康服务业和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

      以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升能力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强化政府规划、筹资、监管职责,维护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增强基层服务能力,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

      (四)坚持系统整合和分类管理相结合

      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模式,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科学布局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内涵发展,提升能级

     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推动公立医院走精细化的内涵发展之路。建设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注重科研、人才、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和基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扩大优质卫生资源,构建适应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

      三、发展目标

      以居民健康需求和存在问题为导向,以“调结构,补短板,促均衡,提效能”为主线,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实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76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1.92人、2.29人、0.80人(表1)。

    表1 2015-2020年陇南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陇南2015年

    现状
    甘肃2020年

    目标
    陇南2020年

    目标
    指标

    性质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4.48
    5.90
    5.76
    指导性

    医院
    3.43
    4.75
    4.64
    指导性

    公立医院
    2.93
    3.60
    3.55
    指导性

    其中:市办医院
    0.60
    0.90
    0.82
    指导性

    县(区)办医院
    2.33
    1.85
    2.63
    指导性

    其他公立医院
    /
    0.10
    0.10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0.50
    1.15
    1.09
    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5
    1.15
    1.12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4.33
    6.40
    5.59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20
    2.35
    1.92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1.22
    2.80
    2.29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40
    0.80
    0.80
    指导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1.24
    2.00
    2.00
    约束性

    医护比
    1:1.02
    1:1.20
    1:1.20
    指导性

    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
    1:0.44
    1:0.50
    1:0.47
    指导性

    县(区)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500
    500
    指导性

    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800
    1100
    指导性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一、总体布局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属地层级实行梯度配置,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总体上坚持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人才的方针,坚持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方向。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市州和县市区二级)和其他公立医院(包括军队、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办的医院)。县区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其中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两级以及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务室、门诊部(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免疫、出生缺陷防治等机构,均由政府主办,分为市州及县市区办。

      二、医院布局

      (一)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的骨干作用,承担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人才培养、医学科教、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治、援外、国防卫生动员、对口支援、救灾、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市办医院主要向地级市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

      县办公立医院是政府向县区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县区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推进分级有序就医模式的实施,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公立中医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之一,在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的基础上,市和县区办中医医院还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二)机构设置

      公立医院设置应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推动不同层级区域范围内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在保证总量的前提下,重点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

      县区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性医院和1个县区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中医资源缺乏难以设置中医类医院的县区可在县办综合性医院设置中医科。原则上,50万人以上的县区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30万人以上的县区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全市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万-200万人设置1-2个市办综合性医院,服务半径一般为50公里左右。市级原则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如暂不具备条件,可在市办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并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三)床位配置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鼓励各地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同时,可以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按照“增量、提质、调结构”要求,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养、培训、使用和管理机制,造就一支数量适宜、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市办医院2020年床位配置标准见表2。



    表2 2020年陇南市市办医院床位配置标准

    医院名称
    2015年编制床位数
    2020年编制床位数

    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1000
    1100

    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
    200
    400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中心医院
    151
    200

    陇南市妇幼保健院
    198
    500


      (四)单体规模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地址)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800张;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100张;专科医院(含妇幼保健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需要扩建的医院床位使用率必须达到85%以上。

       病床使用率低于95%、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床护比配置高于1:0.4的公立医院,不允许增加床位。病床使用率小于80%、 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的公立医院,应减少床位编制。

      (五)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陇南市力争到2020年,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新格局。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09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进一步破除社会办医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放宽举办主体要求,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放开社会办医院在设置数量、选址、类别、床位、间距方面规划限制。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放开社会办医院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制订和完善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支持性政策,推进社会办医院行政审批标准化,鼓励各地探索促进社会办医院发展的有效办法。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落实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投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部分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承担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向居民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师生的公共卫生服务,协助和指导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镇卫生院。有条件的中心镇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城市地区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除外)。推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床位配置

      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床位规模。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1.12张。乡镇卫生院床位数宜控制在60张以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数不超过50张。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免疫、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中心(所)、急救中心(站)、血站等。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等工作,并对下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置1个,县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

      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稳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优化整合。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只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独设置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

       2.妇幼保健机构设置

      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原则予以合并,组建成市级、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同级健康教育中心(所)牌子,承担健康教育工作;村级保留计划生育服务室。

      3.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市、县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加挂健康教育所的牌子,承担健康教育工作;村级保留计划生育服务室。

      4.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设置

      县(区)级及以上政府要根据工作职责,整合卫生、计生现有的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责,综合设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

      5.采供血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及省级的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我市采供血工作实际,本规划期内维持现有血站数量不变,陇南市中心血站负责本市医疗单位临床用血的保障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对辖区内的中心血库、储血点、采血点进行质量控制。

      6.精神卫生防治机构设置

      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市级可结合当地实际,设置1所精神卫生中心(专科医院)或在综合医院内设置精神病区。健全市、县二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完善各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县区可在综合医院内设置精神卫生科。在市、县区精神专科床位总量控制范围内,鼓励民营资本举办精神病专科医院。

     7.紧急医疗救援机构设置

      按照属地管理、政事分开、快速响应、方便可及的原则,建立以120急救指挥中心为核心,陇南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以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依托,指挥统一、高效协调、功能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在有核设施、大型核辐射装置的重点地方要建设核辐射应急救治基地。

      8.其他专业防治机构

      市级应设置1所传染病专科医院,各县区应在综合医院或中医院内设置传染病区。县区级原则上不设置专科防治机构,现有专科防治机构归口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或与其它机构合并。

      五、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

      综合考虑各行政区划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客观因素,《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将甘肃省的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划分为兰州区域(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平庆区域(平凉市、庆阳市)、天水区域(天水市、陇南市)、河西区域(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4个区域医疗中心。陇南市属于天水区域,要积极与天水合作提升区域疑难危重病症医疗水平;积极支持具备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型综合医院发展,加快形成省级区域综合医疗中心;大力引导中医药等优势学科发展,促进形成区域专科医疗中心。陇南市与天水市共同构建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上下联动、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四章 资源配置标准



      一、床位配置

     (一)总体配置标准

    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76张,市级及各县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标准见表3。

    表3 2020年陇南市各县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标准(单位:张)

    行政区域
    2015年总床位
    2015年千人口床位
    2020年规划总床位
    2020年规划千人口床位

    全市
    11624
    4.48
    15362
    5.76

    武都区
    3626
    6.45
    4866
    8.40

    成县
    870
    3.57
    1181
    4.71

    宕昌县
    1461
    5.29
    1649
    5.80

    康县
    735
    4.09
    859
    4.65

    两当县
    301
    6.87
    311
    6.90

    西和县
    977
    2.46
    1353
    3.31

    礼县
    1657
    3.55
    2268
    4.72

    徽县
    884
    4.39
    1064
    5.13

    文县
    1113
    5.06
    1551
    6.84


      注:市级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并入了武都区

      (二)各地区各类床位配置标准

      根据常住人口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严格控制床位的过快增长。床位增量优先配置在资源短缺区域和社会办医领域。增加康复、护理、儿科、精神卫生、老年病、耳鼻喉等专科床位配置,完善专科床位比例结构。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进一步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市医院总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5%;综合医院的中医床位数应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根据各县区近几年病床变动情况,结合未来人口变动趋势和居民潜在医疗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地区差异,分别制定各县区床位配置标准(见表4)。

    表4 2020年陇南市各县区各类医疗机构床位规划(单位:张)

    行政

    区域
    公立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编制总床位数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
    编制总床位数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
    编制总床位数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
    编制总床位数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

    全市
    7596
    2.93
    9480
    3.55
    2731
    1.05
    2982
    1.12

    武都
    2759
    4.91
    3550
    6.13
    551
    0.98
    610
    1.05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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