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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

    1. 【颁布时间】2014-2-23
    2. 【标题】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铁路局
    6. 【法规来源】http://www.nra.gov.cn/zwzc/flfg/gfxwj2/201403/t20140312_5451.htm

    7. 【法规全文】

     

    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

    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

    国家铁路局


    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


    7
    锻压工

    1

    1
    自制时需要

    8
    热处理工

    1

    1
    自制时需要

    9
    焊接工
    1

    1



    10
    技师

    1

    1


    11
    检验工(岗位)
    3


    3


    12
    探伤工
    二级及以上
    二级及以上



    注:合金钢材料毛坯的热加工、热处理过程需外包时,外包企业的人员要求不低于自制要求。



    6.可动心轨辙叉

    序号
    专业类别
    人员要求
    备注

    120<v≤160
    160<v≤200
    200<v≤350








    1
    专业技术工程师
    机械
    3
    3
    5
    4
    5
    4


    2
    锻压
    1
    1
    1
    1
    1
    1


    3
    热处理
    1
    1
    1
    1
    1
    1


    4
    焊接
    1

    1

    1



    5
    检验(岗位)
    1
    1
    2
    1
    2
    1


    6
    关键岗位技术工人
    锻工
    1
    1
    1
    1
    1
    1


    7
    道岔钳工

    2

    3

    6


    8
    铣工

    2

    2

    2


    9
    刨工

    2

    2

    2


    10
    钢轨焊接工

    1

    1

    1


    11
    电焊工

    1

    1

    1


    12
    技师
    1
    1
    1
    1
    1
    1


    13
    探伤工
    二级及以上
    二级及以上
    二级及以上


    14
    检验工(岗位)

    3

    3

    3



    7.护轨

    序号
    专业类别
    人员要求
    备注




    1
    专业技术工程师
    机械
    5
    4


    2
    热处理
    1
    1


    3
    检验(岗位)
    2
    1


    4
    关键岗位技术工人
    道岔钳工

    3


    5
    铣/刨工

    2


    6
    热处理工

    2


    7
    检验工(岗位)

    3





    注:附件7表格中速度v单位为:km/h。



    附件8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当达到《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及审查表》的要求。

    审查说明:

    1.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现场审查时,有关生产线应当正常运行,否则将判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2. 本审查表中标注▲的内容为审查的关键项。

    3.本审查表按质量管理、生产资源、技术文件、采购控制、过程控制、质量检验、安全文明生产等七个部分进行审查,七个部分中的每一个审查内容按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进行评价。严重不合格是指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后果严重的不合格,一般不合格是指个别的、偶然的、孤立的不合格。

    4.关键项不能出现严重不合格,关键项一般不合格不能超过2个;普通项严重不合格不能超过2个,普通项一般不合格不能超过10个,满足前述要求,判定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及审查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审查

    记录
    合格
    一般

    不合格
    严重

    不合格
    备 注

    一、质量管理(19项)

    1.1
    质量

    保证体系
    ▲1.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制定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包括计划的实施机构、机构的职责,定期总结质量保证工作情况,包括必要的记录、定期内审和管理评审。






    1.2
    组织领导
    1.单位领导中应当有人负责质量和安全工作。






    2.应当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有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且职权明确。






    3.应当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且职权明确。






    ▲4.高速设备生产企业应当配备独立的产品研发部门且具有研发能力。






    1.3
    方针目标
    1.应当制定质量方针和定量的质量目标。






    2.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当贯彻实施,质量目标应当分解到企业的职能部门并可测。






    1.4
    管理职责
    ▲1.应当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2.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3.应当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实施。






    1.5
    职工培训
    ▲1.应当有职工培训计划和培训制度并实施。






    2.应当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岗位任职说明。






    3.对全体员工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






    1.6
    技术服务
    1.有专职的用户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






    2.有健全的满足用户需求的服务制度,建立产品维修中心并开通服务热线。






    3.有用户服务、维修(适用时)和访问记录。






    1.7
    组成部件(适用于整组单开道岔)
    ▲生产整组单开道岔的企业申请审查批准,必须获得辙叉、尖轨、基本轨、护轨中任意三种道岔设备生产的审查批准;外购的作为整组单开道岔组成部件的道岔设备,其生产企业也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






    1.8
    产品质量状况
    ▲产品经验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二、生产资源(9项)

    2.1
    生产设备
    ▲1.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设施和工作场所,且维护完好。






    ▲2.具有满足需要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装(附件6),且性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工装数量、品种满足产品适用范围的需要。






    3.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健全的设备及工装管理制度、工装图纸、台账、档案、维修维护和使用记录等。






    2.2
    检测设备
    ▲1.有完备的检验手段(附件6),并建立严格的、可操作的、各阶段的检验规范和检验制度。






    2.检测设备的性能应当能满足生产需要和达到检定要求。






    2.3
    人员要求
    1.领导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知识。

    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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