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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3-11-18
    2. 【标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www.nhfpc.gov.cn/yzygj/s3593g/201311/fd8cd0386bd740fa87e2f7714901989f.shtml

    7. 【法规全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的通知


    九、急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
        (一)重度颅脑创伤。
    1.监测生命体征,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
    2.观察神志、GCS评分、瞳孔、神经系统症状体征变化,必要时进行颅内压监测。
    3.维持全身灌注及脑灌注压稳定,必要时可予血管活性药物。
    4.脱水降颅压治疗、防止脑疝。
    5.脱水治疗过程中要定期评估液体出入量,避免出现低血容量状态,监测电解质。
    6.警惕尿崩症、脑耗盐综合征等并发症。
        (二)急性脑血管病。
    1.持续心电监护,保持呼吸道畅通,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
    2.观察神志、GCS评分、瞳孔、神经系统症状体征变化,必要时进行颅内压监测。
    3.维持全身灌注及脑灌注压稳定,必要时可予血管活性药物。
    4.脱水降颅压治疗、防止脑疝。
    5.控制体温。
    6.促进神经功能恢复,防止瘫痪肢体挛缩和畸形。
    7.脑出血患者可行钻颅血肿穿刺抽吸术、开颅血肿清除术清除积血。
    8.蛛网膜下腔出血应严格卧床,避免刺激及过度用力, 尼莫地平防止脑血管痉挛,早期行DSA,发现脑动脉瘤或脑血管畸形者争取及早手术治疗。
    9.脑梗死可予适当补液,维持合适脑灌注压。给予抗凝治疗,对超早期病例可溶栓治疗。
        (三)癫痫持续状态。
    1.左侧卧位后推注葡萄糖。
    2.治疗原则为30分钟内终止癫痫发作,首选咪哒唑仑。
    3.处理30分钟不见缓解,应按难治性癫痫处理,建立人工气道。
    4.治疗目的为终止肌肉与脑电活动。
    5.积极寻找病因进行处理。
    十、严重多发创伤
    (一)多发创伤患者进入ICU后,必须再次评估伤情,如有漏诊,立即联系专科诊治。
    (二)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机械通气支持。做好患者容量管理。预防下肢血栓、肺栓塞等。
    (三)专科进行每日伤口评估及处理。
    (四)颈椎损伤者应给予颈托固定,胸腰椎损伤者应用平卧位、轴线翻身,避免护理治疗造成再损伤。
    (五)骨折需妥善固定,主要保持一定体位。
    (六)胸外伤应保持胸腔引流通畅。
    (七)头部受伤术后应观察颅内压力变化,保持脑灌注。
    十一、外科大手术术后
    (一)连接呼吸机、监护仪,调整呼吸机参数,观察是否通气正常。观察病人生命体征是否平稳。
    (二)如果有血管活性药物,询问种类及剂量并继续应用。
    (三)充分和麻醉医生及手术医生了解病人术前术中情况。
    (四)完成术后常规化验检查(如血气分析、心电图、血常规等),协助评价患者术后病情状态。
    (五)充分镇痛、必要时镇静,根据病人术中及术前情况决定是否使用抗感染药物。
    (六)病人体内引流物及其他安置物的管理和创口处理。
    (七)根据手术部位、方式给予所需的特殊治疗与护理。
    (八)并存疾病的必要处理。
    十二、突发高热
    (一)判断高热为感染或非感染,并对症处理。
    (二)如高热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积极液体复苏。
    (三)去除感染病灶。
    (四)如为感染性发热,需积极完善辅助检查,明确感染部位及感染微生物,留取相关标本培养后,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治疗。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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