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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1. 【颁布时间】2013-3-27
    2. 【标题】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3. 【发文号】令2013年第43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zjj.gov.cn/govmach/zfb/2013040787025.shtml

    7. 【法规全文】

     

    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说 明

    蔬菜

    大棚


    钢架大棚

    (含混凝土)
    平方米
    30
    大棚拱材为钢管、预制基脚,拱顶为透明塑玻瓦,拱高2.5m,半圆跨度5m,长度30m以上(含30m);达不到要求的,减半计算补偿

    木架大棚
    平方米
    20
    大棚供材为预制或木檩条、预制基脚,拱顶为塑料瓦,拱高2.5m,半圆跨度5m,长度30m以上(含30m);达不到要求的,减半计算补偿

    竹架大棚
    平方米
    10
    大棚拱材为竹,拱顶为塑料薄膜,拱高2.5m,半圆跨度5m,长度30m以上(含30m);达不到要求的,减半计算补偿

    重建地水、电、路及基础超深类
    水源

    1000
    一次性包干补偿,重建统一安置的不另补偿

    电源

    800
    同上

    道路

    8000
    同上

    砖基础及土方
    立方米
    180
    以室内地面为准,一层1m,二层1.5m以下的超深基础,按此标准补偿










    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地上建(构)筑物

    补偿标准(五)

    项目
    名 称
    单位
    补偿金额

    (元)
    说 明

    假山

    砼板

    及栏

    杆过

    桥类
    假山
    立方米
    50
    有片石、毛料石、土垒混合形,少一项的减10%计算补偿

    各种栏杆

    20
    钢砼花格栏杆以上每米增加10元补偿

    砼板
    平方米
    20
    水塘设施

    钢砼水泥条板
    平方米
    50
    屋外洗衣台及其他所有条板按此标准补偿,贴瓷砖的每平方米增加10元补偿

    钢砼水泥过桥
    平方米
    100
    车辆通道

    预制板水泥过桥
    平方米
    50


    室内外其他设施类


    简易灶

    250
    台体台面贴瓷砖增加10%,带热水箱及洗涤池的另增加200元补偿

    砖砌烟一锅灶

    350

    砖砌烟二锅灶

    600

    砖砌烟三锅灶

    800

    无烟灶台

    600
    包括灶台贴瓷砖、水泥条板、不锈钢盆等

    有线闭路电视

    300
    移装费一次性包干补偿

    自装卫星天线

    200
    同上

    热水器

    100
    同上

    壁挂式空调机

    150
    同上

    柜式空调机

    200
    同上

    电话移机

    300
    移装费一次性包干补偿

    大便器

    50


    座便器

    200
    含水箱

    浴缸

    200
    移动

    面盆

    50
    移动

    琉璃瓦
    平方米
    150
    不含水泥垫层补偿

    其它类
    棺木

    200
    搬运费

    瓦窖

    2000-4000
    废弃不补偿

    石灰窖

    1000
    废弃不补偿

    红薯窖

    200


    电动卷闸门
    平方米
    200


    一般卷闸门
    平方米
    150


    电动推拉门
    平方米
    300


    一般推拉门
    平方米
    100


    食用菌
    袋(筒)
    3






    附表4

    迁坟补偿标准

    项目
    名 称
    单位
    补偿金额(元)
    说 明

    迁 坟 类
    朽坟

    600
    挖出棺材完整无损的无石碑,按旧坟价执行

    旧坟

    1800
    无石碑有土包的按此标准补偿


    2200
    小七相碑,一门九块石头


    2800
    大七相碑,二门二十一块石头


    2500
    小九相碑,一门十一块石头,含土地


    3800
    大九相碑,三门二十五块石头

    新坟

    2600
    无石碑有土包的按此标准补偿


    4000
    小七相碑,一门九块石头


    6000
    大七相碑,二门二十一块石头


    4500
    小九相碑,一门十一块石头


    7000
    大九相碑,三门二十五块石头;超过大九相碑的有楼碑、干龙船、龙凤碑等,每座坟另最高增加800元封顶补偿








    说明:1.朽坟指无坟堆的地下古坟。

    2.旧坟指葬坟三年以上,有明显的坟堆和石碑。

    3.新坟指葬坟三年以内,有明显的坟堆和石碑。

    4.无坟主的由征地单位代迁或作深埋处理。






    附表5

    村、组干部助征助拆补助标准



    征收土地面积
    补助标准
    备 注

    5亩以下(含5亩)
    10000元
    1.助征助拆补助以宗地为单位进行计算,宗地涉及多个村的,按各村被征地面积进行计算分摊。

    2.计费的征地面积以单个项目批准面积为依据。

    3.被征土地村村、组干部要积极参与、协助征地拆迁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没有参与,协助工作不力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或不予补助。

    4.助征助拆补助要列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入账目,可用于具体参与协助征地拆迁工作的村、组干部的补助。发放标准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乱发、重发、多发。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财务检查。

    5亩至19亩
    以5亩补助10000元为基数,每增征1亩,加补800元

    20亩至49亩
    以20亩补助22000元为基数,每增征1亩,加补600元

    50亩至99亩
    以50亩补助40000元为基数,每增征1亩,加补500元

    100亩以上
    以100亩补助65000元为基数,每增补1亩,加补4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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