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说 明
蔬菜
大棚
类
钢架大棚
(含混凝土)
平方米
30
大棚拱材为钢管、预制基脚,拱顶为透明塑玻瓦,拱高2.5m,半圆跨度5m,长度30m以上(含30m);达不到要求的,减半计算补偿
木架大棚
平方米
20
大棚供材为预制或木檩条、预制基脚,拱顶为塑料瓦,拱高2.5m,半圆跨度5m,长度30m以上(含30m);达不到要求的,减半计算补偿
竹架大棚
平方米
10
大棚拱材为竹,拱顶为塑料薄膜,拱高2.5m,半圆跨度5m,长度30m以上(含30m);达不到要求的,减半计算补偿
重建地水、电、路及基础超深类
水源
户
1000
一次性包干补偿,重建统一安置的不另补偿
电源
户
800
同上
道路
户
8000
同上
砖基础及土方
立方米
180
以室内地面为准,一层1m,二层1.5m以下的超深基础,按此标准补偿
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地上建(构)筑物
补偿标准(五)
项目
名 称
单位
补偿金额
(元)
说 明
假山
砼板
及栏
杆过
桥类
假山
立方米
50
有片石、毛料石、土垒混合形,少一项的减10%计算补偿
各种栏杆
米
20
钢砼花格栏杆以上每米增加10元补偿
砼板
平方米
20
水塘设施
钢砼水泥条板
平方米
50
屋外洗衣台及其他所有条板按此标准补偿,贴瓷砖的每平方米增加10元补偿
钢砼水泥过桥
平方米
100
车辆通道
预制板水泥过桥
平方米
50
室内外其他设施类
简易灶
座
250
台体台面贴瓷砖增加10%,带热水箱及洗涤池的另增加200元补偿
砖砌烟一锅灶
座
350
砖砌烟二锅灶
座
600
砖砌烟三锅灶
座
800
无烟灶台
座
600
包括灶台贴瓷砖、水泥条板、不锈钢盆等
有线闭路电视
户
300
移装费一次性包干补偿
自装卫星天线
户
200
同上
热水器
台
100
同上
壁挂式空调机
台
150
同上
柜式空调机
台
200
同上
电话移机
个
300
移装费一次性包干补偿
大便器
个
50
座便器
个
200
含水箱
浴缸
个
200
移动
面盆
个
50
移动
琉璃瓦
平方米
150
不含水泥垫层补偿
其它类
棺木
付
200
搬运费
瓦窖
个
2000-4000
废弃不补偿
石灰窖
个
1000
废弃不补偿
红薯窖
米
200
电动卷闸门
平方米
200
一般卷闸门
平方米
150
电动推拉门
平方米
300
一般推拉门
平方米
100
食用菌
袋(筒)
3
附表4
迁坟补偿标准
项目
名 称
单位
补偿金额(元)
说 明
迁 坟 类
朽坟
座
600
挖出棺材完整无损的无石碑,按旧坟价执行
旧坟
座
1800
无石碑有土包的按此标准补偿
座
2200
小七相碑,一门九块石头
座
2800
大七相碑,二门二十一块石头
座
2500
小九相碑,一门十一块石头,含土地
座
3800
大九相碑,三门二十五块石头
新坟
座
2600
无石碑有土包的按此标准补偿
座
4000
小七相碑,一门九块石头
座
6000
大七相碑,二门二十一块石头
座
4500
小九相碑,一门十一块石头
座
7000
大九相碑,三门二十五块石头;超过大九相碑的有楼碑、干龙船、龙凤碑等,每座坟另最高增加800元封顶补偿
说明:1.朽坟指无坟堆的地下古坟。
2.旧坟指葬坟三年以上,有明显的坟堆和石碑。
3.新坟指葬坟三年以内,有明显的坟堆和石碑。
4.无坟主的由征地单位代迁或作深埋处理。
附表5
村、组干部助征助拆补助标准
征收土地面积
补助标准
备 注
5亩以下(含5亩)
10000元
1.助征助拆补助以宗地为单位进行计算,宗地涉及多个村的,按各村被征地面积进行计算分摊。
2.计费的征地面积以单个项目批准面积为依据。
3.被征土地村村、组干部要积极参与、协助征地拆迁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没有参与,协助工作不力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或不予补助。
4.助征助拆补助要列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入账目,可用于具体参与协助征地拆迁工作的村、组干部的补助。发放标准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乱发、重发、多发。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财务检查。
5亩至19亩
以5亩补助10000元为基数,每增征1亩,加补800元
20亩至49亩
以20亩补助22000元为基数,每增征1亩,加补600元
50亩至99亩
以50亩补助40000元为基数,每增征1亩,加补500元
100亩以上
以100亩补助65000元为基数,每增补1亩,加补4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
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不分页显示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