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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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工企业集团。
(十)发酵工业
1、发展方向与重点
努力提高非粮原料比重,减少玉米等粮食原料的消耗量。积极
发展高附加值新产品,加快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食品行业专用
酶制剂,适度发展发酵法生产小品种氨基酸(赖氨酸、谷氨酸除外)、
新型酶制剂(糖化酶、淀粉酶除外)、多元醇、功能性发酵制品(功
能性糖类、真菌多糖、功能性红曲、发酵法抗氧化和复合功能配料、
活性肽、微生态制剂)等生产。推进高附加值氨基酸、有机酸、特
种功能发酵制品、新型香精香料和多元醇等产品的产业化;推动食
品配料及添加剂等产品生物制造工艺的改造升级,培育新型食品配
料及添加剂、新型酶制剂、新型生物基材料等生物制造新产品。
继续抓好节能减排,研究生物转化途径及绿色制造工艺,改造
高耗能、高耗水、污染大、效率低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推广应用离
心清液回收、糟液全糟处理等节能减排技术,大幅度减少污染物的
产出和排放,降低能耗和水耗,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发展。加快淘
汰落后产能,重点限制5 万吨/年以下且采用等电离交提取工艺的
味精生产线、2000 吨/年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和年加工玉米30 万吨
以下、总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重点淘汰3 万吨/
年以下味精生产装置,2 万吨/年以下柠檬酸生产装置,年处理10
万吨以下、总干物收率97%以下的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和年产3 万
吨以下酒精生产线。
2、产业布局
推动发酵产业由中东部和沿海地区向东北、内蒙古及中西部资
源优势明显、能源丰富的地区转移,建设与资源相匹配的发酵工业
基地。加快对山东、内蒙古氨基酸,山东有机酸和淀粉糖,湖南、
湖北酶制剂,湖北、广西酵母,浙江功能性生物制品等行业的兼并
重组和技术提升改造。
3、发展目标
到2015 年,发酵工业总产值达4600 亿元以上,年均增长率达
15%以上;培育5 家销售收入超过100 亿元的发酵工业企业,10 家
以上销售收入超过50 亿的发酵工业企业;非粮原料所占比重由5%
提高到15%左右;以功能糖、多元醇、酶制剂等为代表的高成长性、
高附加值发酵制品比重由60%提高到70%以上,味精、柠檬酸等产
品比重由24%下降到18%以下。
(十一)酿酒工业
1、发展方向与重点
优化酿酒产品结构,重视产品的差异化创新。针对不同区域、
不同市场、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精心研发品质高档、行销对路的
品种,宣传科学知识,倡导健康饮酒。注重挖掘节粮生产潜力,推
广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酿酒产业优化升级。按
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治理污染、增加效益”的原则,在确保
粮食安全的基础上,鼓励白酒行业通过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
能,优化产品结构,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逐步增加高附加值啤酒产品比例,啤酒风味向多元化、多品种等个
性化方向发展,鼓励中小型啤酒企业生产特色啤酒;注重葡萄酒原
料基地建设,逐步实现产品品种多样化,促进高档、中档葡萄酒和
佐餐酒同步发展;加快改良露酒产品,使其更贴近大众偏爱的消费
口味;根据水果特性,生产半甜型、甜型等不同类型的果酒产品;
扩大黄酒行业干型、半干型产品产量,适度发展甜型、半甜型产品,
研发适宜北方地区的创新产品。
2、产业布局
依托原料禀赋、能源优势建设酿酒工业生产基地;培育优质酿
酒原辅料产区,推动西部原料产区建设;继续推动酿酒企业进入资
本市场,优化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产业经济格局;支持企业通过收购、
控股、并购、重组、强强联合,形成集团化、规模化的大型酿酒企
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大力推动酿酒产业集群建
设,积极建立酿酒生产园区,鼓励和规范酿酒产业特色区域的发展。
3、发展目标
到2015 年,销售收入达到8300 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
酒类产品产量年均增速控制在5%以内,非粮原料(葡萄及其他水果)
酒类产品比重提高1 倍以上。
(十二)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工业
1、发展方向和重点
加快产业整合,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手段,提高产业集中
度,改变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企业规模小、产业布局分散的局面,
加快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效益化方向发展;通过产业技术创新
战略联盟等形式,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
产业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加快发展功能性食品添加
剂,鼓励和支持天然色素、植物提取物、天然防腐剂和抗氧化剂、
功能性食品配料等行业的发展,继续发展优势出口产品。
重点利用生物工程技术提高酶制剂、生物发酵制品等行业的技
术水平,利用膜分离、分子蒸馏、色谱分离等现代分离提取技术,
提高提取物产品质量,利用高新技术提高化学合成产品的纯度。集
成、使用现代化成套设备,提高企业自动化水平,推动产业整体技
术进步;加快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和综合利用能力,鼓励企业建设检
验检测中心,提高产品的全程检测控制能力。
2、产业布局
继续发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沿海地区的技术优
势,将食用香精、功能糖制造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突出特
色,增强规模优势和品牌效应。利用东北、华北、西北等地区的原
料及能源优势,发展黄原胶、变性淀粉、氨基酸、有机酸等产品,
培育一批在国际上占主导地位的龙头企业。利用新疆、云南、河北、
江西、安徽等特色原料优势,发展色素、甜菊糖等天然植物提取物
产业。
3、发展目标
到2015 年,食品添加剂制造业总产值达到1100 亿元,产品产
量达到1100 万吨,年均增长10%以上。形成10 个具有知名品牌、
产值达20-50 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建设5 个产品特色鲜明、
规模效益突出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产业基地。
(十三)营养与保健食品制造业
1、发展方向与重点
开展食物新资源、生物活性物质及其功能资源和功效成分的构
效、量效关系以及生物利用度、代谢效应机理的研究与开发,提高
食品与保健食品及其原材料生产质量和工艺水平,发挥和挖掘我国
特色食品原料优势。大力发展天然、绿色、环保、安全有效的食品、
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以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为重点,开发适合
不同人群的营养强化食品,孕妇、婴幼儿及儿童、老人、军队人员、
运动员、临床病人特殊膳食食品,以及用于补充人体维生素、矿物
质的营养素补充剂;结合传统养生保健理论,充分利用我国特有动
植物资源和技术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新功能的保健食品。调整产业
结构,改变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产品同质化等状况。加强技
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产业科技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产业布局
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重点研发和生产优质蛋白
食品、膳食纤维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营养配餐和新功能保健食品
等;在中西部地区,重点培育和发展保健食品和营养强化食品,建
设特殊膳食食品原材料基地,推动原料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
3、发展目标
到2015 年,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达到1 万亿元,年均增长20%;
形成10 家以上产品销售收入在100 亿元以上的企业,百强企业的
生产集中度超过50%。
六、政策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
乳制品项目继续从严核准,玉米深加工项目继续实行核准制,
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从严控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大米加工、
小麦粉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肉及肉制品加工、饮料、水产品、
果蔬加工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敏感行业制定严格的行业准入条件。
(二)发挥政府作用
继续发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食品工业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支持
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重点装备自主化、食品及饲料安全检(监)
测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及自
主品牌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农业结构调整资金、粮食风险基
金、农业综合开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投向和项目选择
协调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继续支持
食品加工企业。
(三)推进节能减排
制定和实施重污染食品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有效
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尽快研究制定
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细则,明确淘汰标准,量化淘汰指标,加大重
点食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解决好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
化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食品行业综合利用高浓度废
水、污泥等废弃物的鼓励政策,积极支持利用“三废”(废液、废
渣、废气)生产生物质能源及综合利用。
(四)强化安全监管
加大对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的支持,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体系,完善食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按照食品
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需要,配备适用的检验检测设备,
特别要加强基层相关部门检(监)测能力建设,支持食品安全检验
设备自主化,推进我国检验设备产业化发展;配备与培训符合要求
的检测专业人员,保障各监管部门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的检测
设备维护和人员培训等经费。
(五)维护产业安全
严格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项目核准有关规定,加
强对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
等食用油脂加工、玉米深加工等行业外资准入管理。做好外资并购
境内重要农产品企业安全审查工作。依法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
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保护国内食品产业安全。
(六)促进境外投资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绿地投资、并购、参股、交叉换股等多
种方式,到境外投资建设原料生产基地、生产工厂、物流设施、购
销网络、装备等产业。鼓励国内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出
口信贷、项目融资、并购贷款等多种方式,对境外投资给予信贷支
持。加强境外投资相关信息服务,出台海关、商检、人员出入境等
方面便利化措施。
(七)提高企业诚信
加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
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诚信制度、实施国家标准;发挥行业协
会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企业参与诚信评价活
动,做好行业质量诚信宣传,严格行业自律;积极支持企业诚信体
系必备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在政府采
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社
会宣传等环节参考使用企业诚信相关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
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
(八)引导健康消费
倡导适度加工。加强食品安全、食品营养知识和健康消费模式
的宣传、普及,加强中小学生食品营养科普教育,增强全社会健康
消费意识,引导合理饮食,促进科学消费、健康消费。
七、规划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规划任务与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密切
配合,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适时开展规划的中期评估和后评价工
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食品工业重点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
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
革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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