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3号

    1. 【颁布时间】2011-3-4
    2. 【标题】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3号
    3. 【发文号】2011年第13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6. 【法规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1/info292728.htm

    7. 【法规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3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3号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3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3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总署决定对外公布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Ⅰ)(详见附件)。

    该批归类决定自2011年3月10日起执行。

    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Ⅰ)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