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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8-12
    2. 【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3. 【发文号】发改地区[2010]1827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0tz/t20100825_367456.htm

    7. 【法规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0]1827号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30号)精神,为全面贯彻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努力推动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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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批复》(国函



    [2009]130号),为全面贯彻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以



    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



    《规划》是国家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促进区域



    协调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出台的又一重大区域性规划,是指



    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贯彻实施《规划》,对于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



    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简称中央10号文



    件)精神,加快中部地区“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有效解



    决制约中部地区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



    变迈出实质性步伐,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



    十分重要的意义。中部六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



    步增强主动性、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



    务实、注重实效,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和政



    策措施。



    二、总体要求



    (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中部六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



    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划》,深刻领会《规划》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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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



    大的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率先突破,带动《规



    划》全面实施。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动。中部六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



    《规划》实施的领导,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推动和督促《规划》



    落实。要抓紧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深



    化细化各项目标和任务并逐级分解。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编



    制,组织制定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各省要在2010年12月底前完



    成《规划》实施的具体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



    制工作,报我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三)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



    落实中央10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发展



    重点,制定落实《规划》的具体意见,组织编制相关规划,指



    导地方搞好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



    制创新等方面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2010年12月底前将落实



    《规划》的具体意见报我委备案。



    三、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



    (一)量化目标,落实工作进度。《规划》明确了2015年



    中部地区崛起的12项主要量化目标和一系列定性的任务要求,



    并提出了2020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目标。中部六省要在



    实施方案中,对量化指标进行分年度、分地区细分,对有定性



    要求的工作任务,要转化为具体或量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



    期完成。确实难以量化的目标和任务,要明确工作要求。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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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有关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目标落实情况。



    (二)总体进度要求。按照《规划》实施的总体目标,主



    要指标的进度要求如下:



    一年开好局。2010年是《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要把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规划》实施。中部六



    省要加快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机制,制定完成规划实施方案,



    开展编制重点领域规划,组织实施好重大项目,力争在短时间



    内取得成效。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五年大发展。2015年,《规划》实施要取得重大成果,实



    现《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000



    元,城镇化率达到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4000元和8200元,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全



    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 -2020 )》下达的指标,单位



    地区生产总值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持续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



    值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累计下降25%和30%,工



    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森林覆盖率提高2.3个百分



    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接近100%。



    十年新跨越。2020年,中部地区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



    目标,成为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体制



    机制更加完善、区域内部发展更加协调、与东西部合作更加紧



    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化、城乡一体



    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支撑全国发展的重要人口和产业承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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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全面落实八大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八大任务。中部六省



    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着重从落实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规



    划、推进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入手,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抓紧落实《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 -



    2020年)》,编制省级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对中部粮食主产区的



    各项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对粮食主产区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



    价政策,增加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助。落实农业保险稳步发展



    的政策,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在坚持服务



    “三农”力度不减的前提下,支持县市级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



    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开展信用合作的政策。落实取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县



    及县以下资金配套的政策。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开发整理



    等专项资金向产粮大县倾斜的政策。研究制定扶持中部地区粮



    食主产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强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



    体系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建设一批粮食储备和中转



    物流设施,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加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场(小区)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农



    田水利、农村公路、农村电网和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等工



    程。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建设,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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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继续实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改造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



    (二)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



    落实国家钢铁、石化、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



    促进中部地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案。落实完善



    鼓励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



    建设山西晋北、晋东、晋中,安徽两淮,河南大型和特大



    型煤炭基地。做好江西、湖北、湖南中、小矿井整合和改造工



    作。实施山西沁水盆地,河南郑州、焦作、鹤壁,安徽两淮煤



    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和淮南高瓦斯高地温高地压煤层群瓦



    斯综合治理与利用示范工程。加快国家级和区域级大型火电基



    地建设。稳步推进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江西彭泽内陆核电



    厂建设。推动武钢、马钢、太钢、江西铜业、铜陵有色等大型



    企业技术改造和跨区域联合重组。加强洛阳、武汉、长岭、安



    庆、九江等大中型石化化工企业技术改造和改扩建,重点推进



    武汉80万吨乙烯、洛阳68万吨对二甲苯和100万吨精对苯二甲



    酸、长岭30万吨SBS扩建等工程建设。有序建设山西、河南煤



    化工基地,湖北磷化工基地。加强煤炭、铀矿、铁矿、锰矿、



    有色金属等重要矿产勘查力度。



    (三)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贯彻实施国家汽车、装备制造、船舶、纺织、电子信息、



    轻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继续对中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贷款贴息。继续



    支持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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