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勤国

孟勤国个人简介
孟勤国

   孟勤国教授,1957年4月生,浙江绍兴市人。198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长期任教于广西大学,1995年回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

  孟勤国教授一直潜心于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光明日报》、《内部文稿》、《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社会科学战线》等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有近20篇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摘登或收入要目,合作出版专著3部,代表作有:《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民事立法》、《占有概念的历史发展与中国的占有制度》、《论中国的双轨法制》、《论中国的司法解释》、《法定经营权之独立性》、《中国物权制度的基本构想》、《论国企改革的三大失误》等,主持和参与了8项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文科学研究项目。孟勤国教授治学严谨,善于思考,立足于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创立了所有权占有权两元结构之物权理论,提出了国有企业法定经营权学说,并对中国的立法和司法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

  孟勤国教授曾获省部级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两项(合);省教育厅一、二、三等奖共五项,全国学会奖两项。其中有: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1987--1990)一等奖,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1990--1993)一等奖,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入选广西跨世纪人才,被评为广西优秀教师、广西优秀专家,1998年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孟勤国 法学专著(同名著者未经筛选)

孟勤国 法学论文(同名作者未经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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