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伟

李清伟个人简介
河南杞县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1995年7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理论部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9月,从河南师范大学调入上海财经大学;2001年6月,在上海财经大学被评为副教授;2002年8月,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到美国加里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2003年8月回国。2008年6月,在上海财经大学被评为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干事等。
多年来从事法学理论、比较法学、比较私法和公法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财经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主要研究成果

2009年
《论公共治理理念及其法律范式的构建》,《法商研究》,2009年第1期。

2008年
《论服务型政府的制度构建》,《中国纪检监察报》,2008年9月24日第4版;
《法律人类学视野下的法的概念与法律失灵》,《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行政民主的宪政语境探析》,《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行政法视野中的公共利益探析》《郑州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服务性政府的法治理念及其制度构建》,《中国法学》,2008年第2期;
《论社会政策与公民权利保护》,《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3期;
《法律治理与社会政策的博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第1期;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修订)项目,2008年。
2006年
《法理学导论》,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
《和谐社会的法治之维》(论文),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
2005年
《法理学》,副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
2004年
《宪政与人权保护》,《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理性与自由的对话》,《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第2作者;
《法律基础》,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
2003年
《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译著(合译),第二译者,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
2002年
《论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和程序化》,《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
2000年
《侵权行为法与社会保险法的冲突与融合》,载《法理学与比较法学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1998年
《五十载风雨路,跨世纪法理》,《中外法学》1998年第6期;
《民商法概论》,副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
《中央与地方职权划分的法律问题》,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版;
1997年
《评〈为发展立法:中国立法的经验〉》,《比较法研究》,1997年第4期;
1996年
《法律职业化发展的法社会学思考》,《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5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1997年第2期,全文转载;

1994年
《西方国家公司法理论的发展》,载《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论文集》,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
《公司经营权的合法性与西方国家公司法的发展》,《改革与理论》,1994年第11、12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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