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等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四条 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后的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的固体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五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第4-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有害影响的毒性(Toxicity, T)、腐蚀性(Corrosivity, C)、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六条 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第七条 本名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同时废止。
附表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 险 废 物
危险特性1
HW01
医疗废物2
卫生
841-001-01
感染性废物
In
841-002-01
损伤性废物
In
841-003-01
病理性废物
In
841-004-01
化学性废物
T/C/I/R
841-005-01
药物性废物
T
HW02
医药废物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1-001-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271-002-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T
271-003-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T
271-004-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T
271-005-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产品及中间体
T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2-001-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272-003-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T
272-005-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
T
兽用药品制造
275-001-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75-002-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余物
T
275-003-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T
275-004-02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275-005-02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T
275-006-02
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
T
275-008-02
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
T
HW02
医药废物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276-001-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276-002-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他汀类降脂药物、降糖类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
T
276-003-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他汀类降脂药物、降糖类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T
276-004-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T
276-005-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
T
HW03
废药物、药品
非特定行业
900-002-03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不包括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维生素、矿物质类药,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以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所列的毒性中药
T
HW04
农药废物
农药制造
263-001-04
氯丹生产过程中六氯环戊二烯过滤产生的残余物,及氯化反应器真空汽提产生的废物
T
263-002-04
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
T
263-003-04
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酸过滤产生的残余物
T
263-004-04
2,4,5-三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四氯苯蒸馏产生的重馏分及蒸馏残余物
T
263-005-04
2,4-二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苯酚氯化工段产生的含2,6-二氯苯酚精馏残渣
T
263-006-04
乙烯基双二硫代氨基甲酸及其盐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蒸发和离心分离残余物及废水处理污泥,产品研磨和包装工序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地面清扫废物
T
263-007-04
溴甲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反应器产生的蒸馏残液和废水分离器产生的废物
T
263-008-04
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不包括赤霉酸发酵滤渣)
T
263-009-04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罐及容器清洗废液
T
263-010-04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料及吸附剂
T
263-011-04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3-012-04
农药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料和废弃产品
T
HW04
农药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003-04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以及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
T
HW05
木材防腐剂废物
木材加工
201-001-05
使用五氯酚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T
201-002-05
使用杂酚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T
201-003-05
使用含砷、铬等无机防腐剂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T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001-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废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T
266-002-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6-003-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料和废弃产品
T
非特定行业
900-004-05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木材防腐化学药品
T
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401-06
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萃取剂、溶剂或反应介质使用后废弃的四氯化碳、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以及在使用前混合的含有一种或多种上述卤化溶剂的混合/调和溶剂
T,I
900-402-06
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萃取剂、溶剂或反应介质使用后废弃的有机溶剂,包括苯、苯乙烯、丁醇、丙酮、正己烷、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2,4-三甲苯、乙苯、乙醇、异丙醇、乙醚、丙醚、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酸丁酯、苯酚,以及在使用前混合的含有一种或多种上述溶剂的混合/调和溶剂
T,I,R
900-404-06
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萃取剂、溶剂或反应介质使用后废弃的其他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有机溶剂,以及在使用前混合的含有一种或多种上述溶剂的混合/调和溶剂
T,I,R
900-405-06
900-401-06、900-402-06、900-404-06中所列废有机溶剂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他过滤吸附介质
T,I,R
900-407-06
900-401-06、900-402-06、900-404-06中所列废有机溶剂分馏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高沸物和釜底残渣
T,I,R
900-409-06
900-401-06、900-402-06、900-404-06中所列废有机溶剂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T
HW07
热处理含氰废物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6-001-07
使用氰化物进行金属热处理产生的淬火池残渣
T,R
336-002-07
使用氰化物进行金属热处理产生的淬火废水处理污泥
T,R
336-003-07
含氰热处理炉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内衬
T,R
336-004-07
热处理渗碳炉产生的热处理渗碳氰渣
T,R
336-005-07
金属热处理工艺盐浴槽(釜)清洗产生的含氰残渣和含氰废液
T,R
336-049-07
氰化物热处理和退火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残渣
T,R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石油开采
071-001-08
石油开采和联合站贮存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T,I
071-002-08
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石油开采所产生的钻井岩屑和废弃钻井泥浆
T
天然气开采
072-001-08
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天然气开采所产生的钻井岩屑和废弃钻井泥浆
T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1-001-08
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
T
251-002-08
石油初炼过程中储存设施、油-水-固态物质分离器、积水槽、沟渠及其他输送管道、污水池、雨水收集管道产生的含油污泥
T,I
251-003-08
石油炼制过程中含油废水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T
251-004-08
石油炼制过程中溶气浮选工艺产生的浮渣
T,I
251-005-08
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溢出废油或乳剂
T,I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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