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历经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后,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