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

第一部分 命题规律与应试技巧

一、命题基本情况分析

题型
年份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合计
1999年  0  0  0  0  0
1998年  0  0  2  0  2
1997年  0  1  3  0  4
1996年  0  1  1  0  2
1995年  0  0  1  0  1
1994年  0  0  1  0  1
1993年  0  0  2  0  2

二、命题重点分析

《行政复议法》考核的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
1复议管辖制度;2复议的范围;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选择;4
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原则。

三、选择题命题规律与应试技巧〖HT5”SS〗
从《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历年律师资格考试的出题范围来看,选择题命题的基本规律
是:
1重点在于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及其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选择。
2重点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比较上出题。
根据以上对《行政复议法》考核中选择题命题的基本规律的分析可以看出,考生在应试时应
掌握以下技巧:
1集中力量对有关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及其与行政诉讼衔接与选择方面的条文予以重点突
破。
2由于重点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比较上出题,因此,建议考生在复习时将《行政诉讼
法》与《行政复议法》的条文一并复习,将其中相同的部分记为行政诉讼的内容,仅将与行
政诉讼不同的内容作为行政复议的内容重点区分出来,应试时如出现行政复议的题目,则通
过与行政诉讼制度的比较进行回答。
四、案例题命题规律与应试技巧〖HT5”SS〗
迄今出现行政复议方面的案例题分值不高,因此今年以此方式出题的可能性有所提高,但分
值不会太大。答题时应记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很相似,因此,应比照行政诉讼中的有关
内容,在明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的前提下答题。如果案件涉及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
的相互关系时,则更应该如此。

第二部分 试题分类评析

一、单项选择题
〔1997年试题〕(每题1分)

1行政复议决定书邮寄送达的,以什么时间为送达日期?
A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
B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日期
C邮局寄出复议决定书邮件的邮戳日期
D邮局收到复议决定书邮件的邮戳日期
☆A
《行政复议法》第49条规定:“邮寄送达,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1996年试题〕(每题1分)
2某市人民政府制定一规章,授权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治理乱设摊点问题,并明确
市综合治理委员会直接主管该办公室工作。高某因私自设照相点被市场管理办公室罚款500
元,高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本案复议机关是谁?
A市人民政府 
B市综合治理委员会
C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
D省综合治理委员会
☆A
《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申请的复议,由直接主管该组织的行政机关管辖。

二、多项选择题
〔1998年试题〕(每题1分)〖ST〗〖HT5”SS〗
1行政复议机关发现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与法律、法规相
抵触,而复议机关又无权处理的,应当如何处理?
A向上级行政机关报告
B向同级人大报告
C停止对本案的审理
D驳回复议申请
☆A C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43条。
2某中外合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能够提出复议申请的是
哪些人?
A外方股东
B中方股东
C合资企业
D与合资企业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
☆C
本题涉及理论上有争议的问题,主要原因《行政复议法》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于是其笼统的解释各不相同。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如本题所说的吊销许可
证的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都可以申请复议。因此所有与该处罚决定有关的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可以申请复议,本题中至少A、B都可选。但事实上远不
是这样,故从保险起见,建议选C项。
〔1997年试题〕(每题1分)
3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
A不能申请再复议,国为我国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
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
议
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B C
《行政复议法》第5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
。”这一条规定了我国的一级复议制,但这一制度的例外是其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A

内容太绝对,没有考虑到例外。而D的内容又太宽泛,不适当地扩大了例外的范围,而只有B
C是恰好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4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哪些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B地方性法规、规章
C法律、行政法规
D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B C D
见《行政复议法》第41条规定:“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复议
机关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复议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为依据。”
选项A虽然看似很符合我国的现实,但是不符合我国现实的法律,因此是错误的。
5审理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和复议机关的决定,采用
哪几种方式进行?
A开庭审理
B书面审理
C调解
D复议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
☆A B D
《行政复议法》第37条规定:“行政复议实行书面复议制度,但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审理复议案件。”C不对的原因是调解不是一种审理方式。说到审理方式

一般指开庭与不开庭。开庭方式又分为公开与不公开,而不开庭则一般就是指书面审理。
〔1996年试题〕(每题1分)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共同适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有哪些?
A不适用调解的规定
B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规定
C合法性审查原则
D适当性审查原则
☆A B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共有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不适用调解原则,见《行政诉讼法》第50条及
《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不适用调解。”
另一个共同的基本原则:起诉、申请复议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原则,见《行政诉讼法
》第44条及《行政复议法》第39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
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
成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
定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
行的;(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其要求合理
裁决停止执行的;(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然,两大制度中最重要的不同或差异在于审理的性质上。行政诉讼的审理是合法性审查,
见《行政诉讼法》
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而行政复议

的审查则既有合法性审查,又有适当性审查,见《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复议机关依
法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由此体现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功能及各
自监督范围的广泛程度。
〔1995年试题〕(不定项选择,每题1分)
7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这类具体
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请复议机关作终局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诉,如果其中一部分人选择了申请复议,则( )( )( )( )。
A这部分人如不服终局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这部分人不能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C另一部分人也应当选择申请复议
D另一部分人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B D
见《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
的诉讼:……(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本案中,
只要当事人选择了行政复议,因其是终局裁决,这一部分人就不可以在复议之后,提起行政
诉讼。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条
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
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由先受理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
民法院不予受理。”

〔1994年试题〕(不定项选择,每题1分)
8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以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为原则,但对( )( )( )( )申请复
议的案件,则由原行政机关管辖。
A对国务院各部门所作决定不服的
B上一级没有相应主管部门的
C对省级政府所作决定不服的
D对依法律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决定不服的

☆A C
A选项的正确性没有疑问,见《行政复议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具体
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管辖。C项正确,见《行政复议法》
第12条第2款也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辖。
D选项是错误的,见《行政复议法》第16条规定:“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批准的具体
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最终批准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也
就是说肯定不是由原行政机关作为复议管辖机关。
但是B选项的正确与否则不太明显,需要借助理论推敲一番。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第1
款的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
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但是,法律、法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的,从其
规定;法律规定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的,从其规定。”因此,在上一级没有相应主管部门
的,一般应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不是由原行政机关管辖。因此,B也是不正确的。

〔1993年试题〕(不定项选择,每题1分)
9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
)( )( )。
A认为主管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B认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不当的
C对行政规章不服的
D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A D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
政机关申请复议:……(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七)认为行政
机关违法要求履义务的。”所以,A、D选项是正确的。
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规定:“公民、地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依照
本条例申请复议:(一)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二)对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所以,B、C选项是错误的。这个题本身没
有什么好说的。
10除法律规定终局的行政复议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
之日起15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
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 )( )( )。
A一律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B一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
行
D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 D
见《行政复议法》第47条规定:“除法律规定终局的复议外,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申请人逾期不起诉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分别情况处理:
(一)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
选项的C、D分别对应上述规定的(一)、(二)两项,因而毫无疑问是正确的,而A、B两项则分
别是C、D两项的全称肯定判断,这样的判断因太绝对一般是不会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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