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试题分类评析

二、单项选择题
[1999年试题](每题1分)
1.下列有关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有哪一项是错误的?
A.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
B.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D.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B
本题考公民的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公民要想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就必须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然而公民的权利能力不同于其行为能力。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在每个公民的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构成中,这两种能力可能是统一的,也可能是分离的。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可以把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的权利能力,前者是一国所有公民均具有的权利能力,而后者只授予某些特定的法律主体。可见,并非“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故B为答案。
2.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砌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A
本题考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通常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法的效力,指法的约束力和法的强制性。狭义上的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生效范围,即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适用。包括法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以及法对人的效力。本题内容涉及狭义上的法的效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均不得与之相抵触,故答案选项B是错误的;法学上的“从新原则”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它生效之前的事件和行为适用,具有溯及力,故选项C是错误的;法律生效后,对其生效范围之内的所有公民都是有效的,而不论其是否知晓,故选项D是错误的。从法的生效时间看,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由法律明文规定本法的生效时间;(3)规定法公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开始生效。从这几种情况看,法律’的公布是其具有效力的必要条件,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3.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
D.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
C 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 ‘’
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
☆B 
本题考“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基本涵义有三: (1)司法权的专属性,即并菲所有国家机关均有权行使司法权,除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该项权力。选项A符合此意;(2)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以任何形式的干预。选项C符合此意;(3)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适用法律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其中包括实体法的正确适用和遵循程序法的程序规定两部分,选项D符合此意。选项B讲的是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与使用自由裁量权的关系,不是该原则的基本涵义。因为该题要求选出不是该原则基本涵义的选项,故答案为B。
4.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
下列哪个选项代表该学摄的观点?
A.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B.法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
C.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
☆B
本题考各法学学派的观点。
选项A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选项C是法国学者盂德斯鸿的观点。他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说,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选项D是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的观点: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就是万国适用的法。选项B才是德国历史学派的观点,其创始人卡尔、冯、萨维尼指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法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加强而加强。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5.下列有关公法与私法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A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来的
B.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
C.通常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面诉讼法、民法、商法属于私法
D.“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城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而不属于私法范围。”这—段话是由列宁讲的
☆C
本题考对公法、私法的了解。
  按照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主体的范围的不同,法可以分为公法和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由古
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一般认为,保护国家利益,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国家机关之问关系的法律
为公法;保护个人利益,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为私法。通常认为,公法一般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
9,私法包括民法、商法等。所以,选项A、B正确,选项C是错误的。选项D是列宁《关于司法人民委员部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任务》一文中的讲话(见(列宁全集》第42卷第426-427页)。
[1998年试题][每题1分)
6.魏明与桂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 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产生魏明与桂敏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
A.法律事件 B.法律事实
C.事实行为 D.事实关系
☆D ,
本题考法律事实。
法律关系的产生,唯赖乎两个最主要条件的具备,即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法律规范即指法律依据,而法律事实则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舵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律事实又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则不同于法律事件,它是一种意志行为,是指因当事人的意志而发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那一行为。由此可见,引起本题中婚姻法律关系产生的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但选择项中无“法律行为”一项,因此取其上位概念“法律事实”,权作为本题答案。
7.“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是由谁阐述的?
A.马克思
B.恩格思
C.列宁 
D.亚里士多德
☆D
本题考法治的概念。
法治的概念极复杂,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良法”之说。近代以来,人们重在原则和制度层面讨论法治。从实质意义上讲,法治就是“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1四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并写入了1999年修改后的宪法中,就是体现决心与“人治”作斗争的法治思想,这是我国的巨大进步。
8.《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下列哪一情况?
A.个别指引
B.确定的指引
C.有选择的指引
D.非规范性指5[
☆C
本题考法的指引作用。
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又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法的指弓I作用的对象是本人的行为.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法的指引作用表现为两种形式,即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确定的指引是指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引而行为;有选择的指引是指人们对法律规范所指引的行为模式有选择余地,法律允许人们自行决定是否这样行为。法律通过授权性规范实现具有选择的指引作用。由此可见,本题所述符合C项答案。
9.从日本现行法律制度看,其主要传统、渊源和风格屑于下列哪一法系?
A.中华法系 B.罗马法系
C.印度法系. D.英美法系
☆B
本题考属于不同法系的国家。
当代世界主要有三大法系,即大陆法系、英美系和社会主义法系。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日本属大陆法系,除此之外,大陆法系还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等。英美法系除英国和美国外,还有印度、巴基斯坦、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10.我国刑法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
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该条款的内容属于哪种规范?
A.授权性规范
B.义务性规范
C.命令性规范
D.禁止性规范
☆A
本题考对不同类型法律规范的理解。
依内容,法律规范可分为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是指示法律关系主体可以作出或要求别人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命令性规范是指要求法律关系主体应当从事一定行为的规范;禁止性规范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不应当从事一定行为的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都是义务性规范。本题只有选A答案才唯一。若选C或D,则B也应选;而若选B,则也应选C或D,这都与单选题的要求相冲突。
[1997年试题](每题1分)
11.按照狭义解释,下列哪一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A.某人认为自己末达到法定婚龄而拒绝同女友结婚
B.海关工作人员认为某人有走私嫌疑而查办该案件
C.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
D.审判员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口角,而依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
☆C
本题考法的适用。
按照狭义解释,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也称“司法”。本题四选项中,A、B非司法机关的行为,可先排除;D虽是审判人员的行为,但因不屈行使司法权(审判权)的行为,亦应排除;只有C屑法的适用,故正确答案为C。
12.下列哪种行为在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 ·
A.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B 纪检、监察部门对某法官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
C.法院对某检察员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
D.检察院对某公司经理的贪污犯罪行为起诉后,
向该公司提出司法建议
☆D
本题考法律监督。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是指专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的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本题四选项中:B属党的监督,C属法的适用,A属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D屑检察机关的监督,因为检察机关属于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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