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试题分类评析

一、判断题
[1997年试题](每题1分)
1.现代科技的发展对我国的立法体制和立法工作方式都有直接影响。( )
☆对
本题考科技发展对法的影响。
科技发展对法律产生了重大影响,首先,科技发展促进了法律部门的横向与纵向发展,扩大了法律的。调整范围;其次,科技知识及其物质成果被大量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再次,科技发展直接影响到立法体制和立法工作方式;最后,科技发展为立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工作手段。
2.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虽然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可以作为法律渊源。( )
☆错
本题考我国法律渊源。
在我国,只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范围制定的具有要求人们普遍遵守性质的规范性文件,才是法律渊源。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是一种非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法律渊源。
[1996年试题][每题1分)
3.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辖区内具体情况制定的有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
☆错
本题考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主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辖区内具体情况制定和发布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此外,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在一定条件下制定本市需要的地方性法规。
4.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不属于物质社会关系而是思想关系或意志关系。( )
☆对
本题考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它不同于物质社会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意志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执行的社会关系,它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法律为前提。
[1995年试题][每题1分)
5.我国法律渊源的分类,是与我国宪法关于法律制定的权限的划分密切相联的,同时也与我国的国体、政体、国家机构组织以及历史传统等因素相联系。( )
☆对
本题考我国法律渊源。
我国法律渊源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表现形式,即由不同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不同类别的规范性文件。具体是指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所表现的不同形式。
6.从诉讼程序上看,大陆法系国家采用当事人主义,法院判决书的推理方式是归纳法;英美法系国家采用职权主义,法院判决书的推理方式一般是演绎法。( )
☆错
本题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从诉讼程序上看,大陆法系国家采用审讯制(职权主义),法院判决书的推理方式一般是演绎法;英美法系国家采用辩论制(当事人主义),法院判决书的推理方式是归纳法。
7.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由以下法律法规组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 )
错☆
本题考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又称部门法体系,即把一国现行法律规范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不同于法律渊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分为以下几个主要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
8.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法律效力。( )
☆对
本题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
根据我国宪法第116条规定:“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同地方性法规一样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澜源之一。
[1994年试题][每题1分)
9.资本主义法的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判例。( )
☆错
本题考资本主义法的渊源。
资本主义法的渊源一般有以下几种: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授权立法、行政法规、条约、经认可的习惯和司法判例等。
10.在大陆法系国家,判例在法律上不被认为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渊源,但可被认为是具有说服力的法律渊源。( )
☆对
本题考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渊源。
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判例在法律上不被认为是正式意义的,即有约束力的渊源,但可被认为是非正式意义的,即具有说服力的渊源。因为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是制定法,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
11.从广义上讲,法的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及其审判人员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律程
序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 )
☆错
本题考法的适用。
法的适用存在着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解释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和国家授权的机关,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狭义解释则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规范审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1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宪法、行政法、刑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
☆错
本题考我国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分为以下几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法律渊源不同于法律体系。
[1992年试题][每题1分)
13.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均发生了变化,从而形成主体间新的法律关系。( )
☆错
本题考法律关系的变更。
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发生了变化,它并不要求主体、客体和内容均发生变化,而是指只要有主体、客体、内容之一发生了变化,法律关系便变更了。
14.法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变化取决于整个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 )
☆错
本题考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与发展变化均由经济基础决定。
[1990年试题](每题2分,要求改正错处)
15.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对违法触犯刑律者依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刑罚措施。( )
☆错改“违法触犯刑律者”为“违法者”;改“刑罚措施”为“惩罚措施”
本题考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对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而采取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它以确定违法行为为前提,是追究法律责任的直接后果。法律制裁一般可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三种。
16.法学上所指的“物”,是指现实中的可以作为财产权利对象的物品和其他一切物质财富。( )
☆对
本题考“物”。
物,也称标的物,是法律关系的客体之一。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可以支配的,可以作为财产权利对象的物品和其他一切物质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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