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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司考经济法辅导:贷款法律制度

    ——(2017-6-19 14:12:46)

         1、对贷款人的限制

      (1)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遵循商业银行法第39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的规定,即贷款人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贷款人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2)商业银行的浮动利率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3)不得发放人情贷款,商业银行法第40条规定,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目的是维护公平交易和自身的资金安全。

      【法条】

      第40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  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例题。单选题】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08-1-23)

      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B.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确定贷款利率

      C.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的规定

      D.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答案】B

      【解析】选项ACD均正确。选项B说法错误。商业银行不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确定贷款利率,他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商业银行法》第35、38、39条)法律 教育 网

      2、对不良贷款的监管。(一般了解)

      不良贷款是指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其中呆账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确认为无法偿还,而列为呆账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2年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经终止、项目已经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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