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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合肥市关于发放2012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6-19 14:12:46)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发放领取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现将我市发放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2013年4月3日—4月12日(工作日时间)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30—17:00二、发证地点合肥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合肥市沿河路111号)

    三、证书领取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准考证(主、副证)

    四、具体要求(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申领人本人领取。

    (二)对于申领人出国(境)的,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必须同时提交出国(境)在外证明、与申领人为直系亲属证明(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对于申领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我处将负责保管其证书,申领人可在4月30日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领取。

    联系电话:0551-65626278特此通知,并感谢相互转告。

    合肥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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