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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岳阳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法律职业资格申领工作的通知

    ——(2017-6-19 14:12:46)

    根据司法部及省司法厅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法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Hhhhh)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至21日,申请人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H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申请时间、地点

    现场审核时间:2012年12月17日至21日,上午:8:2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申领地点:岳阳市司法局考试科(已搬迁至岳阳市工商局旁红盾宾馆201)

    联系电话:0730-8217543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打印版,含首页)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红底2寸(46mm×32mm)彩照4张;异地申领人员须提供照片6张;证件照片必须按身份证照片要求提供;否则不予办理。

    注:复印件均为三份。成绩单申领时统一领取。

    岳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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