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要求,大理州司法局于2012年12月17日—30日受理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1.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1份(在大理州报名的可在申请时一并领取)。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05分—359分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及本人信息页),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近期红底2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注: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毕生本科生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2013年7月)授予资格事宜司法部另行公告。
大理州司法局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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