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深圳考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公告,现就深圳考区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2012年12月18日至25日(含周六、周日)上午9:20—11:30,下午2:20—5:30.
为合理分流人员,确保现场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请申请人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前来提交材料:
申请人准考证号码 |
申请时间 |
准考证号码后4位0001-1000 |
12月18日 |
准考证号码后4位1001-2000 |
12月19日 |
准考证号码后4位2001-3000 |
12月20日 |
准考证号码后4位3001-4000 |
12月21日 |
准考证号码后4位4001-5000 |
12月22日 |
准考证号码后4位5001-6000 |
12月23日 |
准考证号码后4位6001-7000 |
12月24日 |
准考证号码后4位为7001以上和上述时间内因故不能按时前来的人员 |
12月25日 |
二、受理地点: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四楼B401.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及工作要求:资格申请要求本人办理,请申请人按《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准备好材料,于上述时间和地点到现场办理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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