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及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的通知
南司〔2012〕133号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上午8时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应试人员应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Hhhhh)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一、成绩核查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申请成绩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并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二、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Hhhhh)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工作日),申请人应到南平市司法局法规教育和司法鉴定管理科(南平市马坑路218号)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咨询电话:8620908.
(一)现场审核期间,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查询。
南平市司法局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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