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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淮安市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资格申请事宜的通知

    ——(2017-6-19 14:12:46)

    根据部、厅通知精神,现就淮安市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分数核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及合格分数线

    应试人员可于11月22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请拨打16899800,联通用户请拨打11699800.

    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详见“司法部、省司法厅网站《公告》”。

    二、成绩核查

    1、应试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书面申请(现场提供格式样本)分数核查。

    时间:2012年12月4日前工作时间内。

    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89号(淮安市司法局四楼 司法考试办公室)。

    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

    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主、副证)复印件、书面申请书。

    2、核查后的成绩通知本人后,不进行再次核查。

    3、考生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1、网上申请。

    应试人员达到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2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生成《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2、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1)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内容:

    在淮安市报名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本人于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工作时间内,向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现场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审验后退回);

    ③学历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

    ④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不得着制服)。

    ⑤其他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件、或学历证书信息发生过变化的证明材料。

    (2)现场受理地点:

    淮安市北京北路89号(淮安市司法局四楼 司法考试办公室)。

    (3)现场受理时间:

    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即上午8:30至11:45,下午2:00至5:30.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务必在12月30日前(工作日内)办理申请资格手续。

    3、其他申请情况

    (1)在我市报考、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人员,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例外情况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四、注意事项

    1、《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一式三份,现场免费打印。

    2、2012年本科毕业生和持本科阶段成绩合格证明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报名时未提交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的合格人员,收此通知后,请自行提前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www.chsi.com.cn/xlcx/)”网上查询系统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无法查询的,务必迅速至江苏省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手续。申请资格时不能提交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或因现场无法查询学历信息再进行学历认证,不能及时提交认证报告,而影响资格申请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3、资格申请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4、学历证书、身份证件复印由现场工作人员免费办理;

    联系电话:0517-83680216

    淮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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