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2017

  • 江苏盐城2012年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提交材料

    ——(2017-6-19 14:12:46)

    盐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12月16日至30日(节假日正常上班)现场受理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请成绩合格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联系电话:88335600

    盐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Copyright © 1999-2017 杭州法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020253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

    浙ICP备1020253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0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