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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德州关于2012年德州市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的通知

    ——(2017-6-19 14:12:46)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

    (一)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申请人报名信息由司法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统一调转至户籍所在地,资格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

    (二)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12月17日-21日到我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1、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三份,现场打印填写);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现场打印);

    5、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蓝底或红底彩色证件照片8张。

    (三)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我局提出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经司法部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批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4-2325528

    地址:德城区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D417

    乘车路线:乘5路、6路、18路、101路、105路、106路在“行政中心”或“会展中心”站下。

    德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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