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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家口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2017-6-19 14:12:46)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张家口现场审核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至30日,申请人到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申请人应向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1、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申请人到司法局现场审核时领取)

    2、身份证件原件(除现役军人外,必须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6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2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5、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申请人到司法局现场审核时,现场领取并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2份),填写时应使用钢笔(蓝黑墨水)或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准确,信息完整。

    6、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打印版的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13年取得毕业证书后的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张家口市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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