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的通知和要求,现将武汉考区201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发放时间:3月29日至4月1日(周六、周日办公),上午8:40—11:30,下午2:30—5:00. 2、发放地点:汉口发展大道413号武汉市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中心。
3、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副证、毕业证(复印件也可)前来领取,不得代领。
4、领证请先填写《信息采集表》2份(现场领取),填写用黑笔正楷书写,不得涂改。填好表后分别签字领取正本、副本和封皮。
5、考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代领的,需出具公证后的委托手续。
武汉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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