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1年在南京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发放方式、时间、地点
“窗口集中发放”、“送证进高校”两种方式。
(一)窗口集中发放
1、时间:
2012年4月6日、9日、10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地点:
南京市成贤街118号南京科学会堂10号门2楼南京市司法考试服务大厅。
特别提示:请领证人员从本文所附《“证书顺序号”查询表》中查询到本人姓名前的序号,按序号分段进入对应的窗口领取《证书》。
服务大厅2号窗口:001——330号;
服务大厅3号窗口:331——659号;
(二)送证进高校
因南京地区高等院校在校研究生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此次领取《证书》人员相对较多、较集中,为方便学生、服务考生,经与部分高校法学院领导协商,在“窗口集中发证”后(4月份内),安排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作为“送证进高校”发证点,领证人员可选择就近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地点我们将提前一周通过“南京国家司法考试网”和“站点高校法学院”发布通知。
二、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文所附《“证书顺序号”查询表》中领证人姓名前的“证书顺序号”。
三、注意事项
1、按要求,证书须由本人领取,如不能按时领取,我们将代为保管,此后领取时请电话预约。
2、联系电话:83226021,83617290.
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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