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4月9日起开始发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12年4 月9日-2011年4 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发放地点人民路阳光大厦市司法局A513房间。
三、注意事项1、领取时需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副证或成绩单。
2、不得由他人代领。
3、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91-3569882
焦作市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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