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济南考区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发放时间: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4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资格证书发放地点: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经一路170号(经一纬六高架桥往西约100米路南)。
三、领取资格证书要求:
1、必须由本人凭有效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2、携带黑色签字笔,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该表由济南市司考办现场提供。
3、《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内容涉及考生的准考证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最高学历及毕业证书编号等信息,请考生提前准备好。
4、曾取得B类、C类证书的考生,本次又取得A类证书的,须将原B类、C类证书交回。
四、咨询电话:0531-87918148,66608189,66608190
五、因故不能在此期限内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请关注本网站的补领通知。
附件:
1 、《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样表)》
2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流程
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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