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1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各位申办人员:
201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于近日到昆,为确保《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时准确地颁发和领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办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委托代领的还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同时提交委托书)领取201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证的具体程序和要求附后。
2、领证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4月13日(双休日不上班);地点在昆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昆明市桃源街32号4楼)。
3、联系人和电话:杨丽华,0871—5152332.
4、领证的要求:请各位申办人员按照《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领证手续。
昆明市司法局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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