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关于发放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司法部对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工作已经完成。台州市司法局将于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5日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2012年4月5日——2012年4月15日(台州市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
二、领证地点: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2号楼四楼台州市司法局415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大楼西侧)。
三、领取证书时由本人凭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准考证副证领取,不收取证书工本费;
考生应亲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8603589
台州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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