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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厅通知,2011年合格考生于2012年4月5日开始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件。
(3)不得由他人代领。
详情咨询电话:8222919
张家界国家司法考试办
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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