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荆州市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2011年非大三司法考试通过人员,其法律职业资格已由司法部审核授予,现根据省司法厅通知,定于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0日(星期六、日双休日不上班)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领取证书事宜在规定时间办理。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荆州市司法局1楼国家司法考试服务厅(沙市区江津西路282号)。
2、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因需要填写编号,复印件也可)。
3、须填写《信息采集表》2份(正楷字体)。
4、上交《信息采集表》,签字领取资格证书正、副本各1份。
咨询电话:8527546
荆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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