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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制作完成,自4月13日起开始领取。请有关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州司法局司法考试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须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持有人信息采集表》。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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