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2017

  • 南宁市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6-19 14:12:46)

    南宁市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的通知,我市于2012年4月9日起至4月21日止(除双休日),发放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领证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含副证)到南宁市司法局(明秀西路108号)一楼117号房领取。

      2、发放证书时,需同时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进行第一次备案登记。

      南宁市司法局

    2012年4月6日

    Copyright © 1999-2017 杭州法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020253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

    浙ICP备1020253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0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