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关于发放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要求,现就在临沂考区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证书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2、请自行下载《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现场交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可现场查询。
二、发放证书时间:2012年4月9日-4月13日。早上:8:30-12:00,下午:14:00 -17:30.
三、发放证书地点:临沂市司法局办公楼三楼司法考试科
四、咨询电话:0539-8317157
临沂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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