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已经完毕,根据陕西省司法厅要求,现将2011年度延安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地点
(一)发放时间:2012年4月5日至4月13日。
(二)发放地点:延安市司法局(双拥大道尹家沟路)416室(延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911—2211312(传真)。
二、需提交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准考证主证。
三、工作流程
(一)办理证书领取及年度备案手续。
(二)领取证书,认真核对证书所列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提出。
(三)证书领取之后阅读证书副本后附的《持证人须知》,就《持证人须知》内容的不明事项,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证书须由考生本人前来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领。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前来领取的,须由被委托人持考生本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代为领取(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要按照《持证人须知》中的要求和相关证书管理规定,按时于每年第一季度办理年度备案,于职业变更后3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延安市司法局
Copyright © 1999-2017 杭州法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020253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
浙ICP备1020253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0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