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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发放的公告

    ——(2017-6-19 14:12:46)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发放的公告

      按照司法部的安排和四川省司法厅的指示,成都考区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发放工作定于2012年4月9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2012年4月9日至4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发放地点:成都市法律服务中心5楼

      三、领取要求:

      1、考生本人须持身份证、成绩通知单原件。

      2、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要求,原则上必须考生本人领取。

      3、若考生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发证地点的,只能委托考生直系亲属代领(非直系亲属不能代领),但请代领人务必持委托公证书、考生本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成绩单原件到发放地点办理领取手续。

      四、联系电话:86262072 8692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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