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司法局集中发放201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
2012年 4月5日起,全省统一集中发放201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按时领取的,请与发证司法局联系。
发证时间:4月5—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集中发放《资格证》。
发证地点:眉山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东坡大道南一段1号金茂大厦205室)。
具体要求:申请授予人必须本人到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办理手续领取《资格证》,不受理代办。
备案登记:在发证同时,办理应、往届《资格证》“备案”、“变更登记”,有需要备案、变更登记的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为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市司法局专门建立了“眉山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mssf.gov.cn/),欢迎登陆检索信息。联系电话:028—38186106,联系人:余磊、雷海鹰。
Copyright © 1999-2017 杭州法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020253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
浙ICP备1020253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0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