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2017

  • 关于领取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郴州市)

    ——(2017-6-19 14:12:46)

    关于领取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请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和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副证于4月13日前到市司法局教育科204、205办公室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代领。

    郴州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Copyright © 1999-2017 杭州法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020253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

    浙ICP备1020253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0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