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关于领取201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告
我市将于4月9日至20日(双休日不上班)发放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市政务中心东楼406室)申领。
二、申领人出国(境)的,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必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国(境)在外证明、与申领人为直系亲属证明(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电话:0550-3023020
联系人:陈迎朝
滁州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