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外壳已寄至我省。根据司法部工作安排,已通知各州市司法局到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领回。各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完成好清理建档和颁证前的准备工作后,可于4月5日起颁发到合格人员手中。
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须进行首次年度备案。请合格人员在本网站“文书下载”栏自行下载《<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登记表.doc 》,认真如实填写,由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填写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该登记表、准考证、成绩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资格申请地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机构联系领取证书。
云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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