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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司法厅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17-6-19 14:12:46)

    江西省司法厅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96号公告》,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1日、12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江西省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2010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方式仍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选择本人所在的设区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2.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双休日除外)。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所在的设区市司法局进行确认。全省11个设区市司法局报名点为现场确认点。

      二、有关政策规定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批次录取)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报名人数不足300人的设区市将不设考区,采取就近合并考区的方式安排考生参加考试。

      (3)依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要求,我省以下县(市)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寻乌县、会昌县、安远县、上犹县、赣县、井冈山市、永新县、遂川县、吉安县、万安县、上饶县、横峰县、鄱阳县、余干县、广昌县、乐安县、修水县、莲花县,德安县、都昌县、石城县、吉水县、峡江县、新干县、永丰县、泰和县、安福县、万载县、铜鼓县、黎川县、南丰县、宜黄县、资溪县、弋阳县、万年县 。

    (4)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批准文件(赣发改收费字[2009]1154号),收取考务费人民币280元。

      三、其它

    有关报名条件、报名材料以及考试时间、内容等其他未尽事宜以司法部公告(第96号)为准,请考生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http://www.mo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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