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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6-19 14:12:46)

    苏州630人通过司法考试 1名台湾居民过关

     

      12月4日,苏州市司法局发布国家司法考试苏州考区的过关名单统计结果:2009年司法部确定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本市通过合格分数线的有630人,比去年的579人略多,其中有1名台湾居民过关。考生柏军以459分位居全市考生成绩榜首。

      苏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主任科员周三发介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应从12月1日起二十天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引人关注的是,今年在苏州考区报名参加祖国大陆司法考试的台湾居民中,有1人通过了司法考试。台湾居民与祖国大陆居民一样,按照司法考试标准进行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那么通过之后,他们是否可以在祖国大陆从事相关的法律工作呢?

      司法考试处介绍,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在祖国大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是两岸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和增进海峡两岸交往,有利于为两岸同胞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现居住台湾岛内的,可在接到《二○○九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按照规定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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